依据《刑法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诈骗办法非法筹资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,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依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容易见到犯罪的量刑指导建议(试行)》规定:
1.构成筹资诈骗罪的,依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:
(1)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,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
(2)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,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。
引使用方法条
《中国刑法》